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对各盟市、旗县(市、区)及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建立健全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承担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督察组专家库、人员库管理。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期间协调联络工作。牵头组织起草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承担自治区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事务。
负责人:云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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