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务微信
    微信
  • 蒙古文新媒体
    微博
  • 移动站点
    移动站点
  • 搜索

大气环境处

发布时间:2024-08-20 16:03     
【字体大小:


负责全区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建立对盟市及有关地区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担与京津冀等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承担自治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 石俊业

    联系电话:0471-463204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办公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