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4 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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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环议〔202215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3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期间,张雪亮代表提出的第331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加强乌梁素海流域治理建议的办理意见

在加大乌梁素海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十三五”以来,我厅结合职能职责,积极争取并安排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7亿元,用于支持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对巴彦淖尔市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导帮扶,强化项目储备,为深入推进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提供支撑。在编制完善乌梁素海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方面,我厅从水质目标设定、治理目标可达性、工程项目有效性等方面4次对《“十四五”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提出修改建议同时,我厅在编制“十四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中,均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十四五”治理思路及治理措施。

二、关于加强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方面建议的办理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我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协商建议的工作措施》,对科学系统规划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强化生态工程管护、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我厅将根据职能职责,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关于推进乌兰布和沙区生态建设建议的办理意见

2020年,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两山”成果转化,引导地方深入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623

人:杨

人:石闻华

    话:0471-463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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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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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2022-11-14 13:49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环议〔202215

对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

33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期间,张雪亮代表提出的第331号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关于加强乌梁素海流域治理建议的办理意见

在加大乌梁素海资金支持力度方面,“十三五”以来,我厅结合职能职责,积极争取并安排中央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7亿元,用于支持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同时,加强对巴彦淖尔市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建设指导帮扶,强化项目储备,为深入推进乌梁素海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保护提供支撑。在编制完善乌梁素海全流域高质量发展规划方面,我厅从水质目标设定、治理目标可达性、工程项目有效性等方面4次对《“十四五”乌梁素海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规划》提出修改建议同时,我厅在编制“十四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中,均将乌梁素海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作为重要内容,提出“十四五”治理思路及治理措施。

二、关于加强巴彦淖尔市生态修复方面建议的办理意见

为进一步实施好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我厅提请自治区政府印发《关于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重大生态工程实施情况协商建议的工作措施》,对科学系统规划实施重大生态工程、强化生态工程管护、完善有关政策措施等方面提出要求。同时,我厅将根据职能职责,加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三、关于推进乌兰布和沙区生态建设建议的办理意见

2020年,巴彦淖尔市乌兰布和沙漠治理区被生态环境部授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下一步我厅将加强业务指导,推动“两山”成果转化,引导地方深入探索绿色可持续发展之路。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2623

人:杨

人:石闻华

    话:0471-463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