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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341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2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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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姚振德代表提出的第341号《关于大力支持可降解材料制品推广应用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是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立法,《条例》已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四十一条对电子商务、快递外卖、快递网点绿色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回收做出明确要求。

二是加强考核,将塑料污染治理相关重点工作列入各盟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指标,推动落实相关工作。

三是积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自治区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就《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行政策解读,制作动画微视频,营造全


社会知法、懂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节能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减装降塑、“无废细胞”创建、节能降碳等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宣传。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推动塑料污染治理政策落地落实,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压紧压实塑料污染治理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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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