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礼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赤峰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发展氢能产业是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钢铁、化工等工业领域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促进工业绿色转型和低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您提出的支持赤峰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非常具有现实意义。感谢您对氢能产业的关注和支持。
近年来,自治区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氢能产业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将支持氢能等清洁能源发展,推进氢能开发利用纳入《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自治区“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一体推进实施。二是助力要素保障。生态环境部门积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22〕15号),主动对接氢能项目环评审批需求,全程跟进,及时协助解决项目环评编制审批以及生态环境方面的困难和问题,其中,赤峰市生态环境部门共批复氢能项目环评文件2个,助力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三是广泛宣传推介。深入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实践,凝练典型案例,公开推荐可再生能源制氢+煤化工耦合发展模式,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做法。四是加强项目储备。将6个绿氢示范项目纳入气候投融资项目库及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库推进实施。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继续做好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支持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并落实好促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制定自治区“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时,充分考虑氢能产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因地制宜推进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鼓励开展科技创新。鼓励氢能企业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等方面研提科技需求,储备纳入自治区生态环境科技项目库,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在符合自治区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前提下,加大对氢能项目资金支持力度。
三是强化环评要素保障。在氢能项目谋划和环评文件编制初期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应用,把好生态环境准入关,指导新上氢能项目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全力助推项目落地。
四是以绿色金融赋能产业发展。积极谋划氢能领域绿色金融支持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将符合条件并有融资需求的氢能项目纳入绿色金融支持美丽内蒙古建设项目库,充分利用碳减排政策工具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积极对接金融部门,推进授信放贷,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持续运用金融工具助力美丽内蒙古建设。
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任重道远,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切实为我区绿色低碳转型提供保障。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