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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8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09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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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能源型城市煤基固废综合利用的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一:分步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

结合职能职责,我厅积极向生态环境部申请开展煤基固废协同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建设,生态环境部已批复同意,鄂尔多斯市共安排试点项目7个,同时积极争取安全生产、林草地保护、土地管理等主管部门支持,推进3个试点项目建设。

下一步,我厅将按照“科学论证、制定规范、上报备案、主动公开、全程监督”的原则,强化综合利用规范监管,积极稳妥推进煤矸石规模化利用。

二、关于“建议二:及时完善相关政策性举措”

我厅利用各种途径积极向国家相关部委反映地区实际,争取建设煤基固废填埋场,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推动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 加快发展高铝粉煤灰循环经济产业》中,建议“为火电厂、大型煤矿配套建设永久性粉煤灰堆场(库)、煤矸石堆场(库)

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向生态环境部等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我区实际情况,争取差别化的相关政策。

三、关于“建议三:加强技术支持和政策倾斜”

一是高质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期间共设计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相关的工程项目86 个,目前已完成建设51 项。我厅通过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积极支持鄂尔多斯市“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实施,2024年支持资金760万元,积极推动“无废城市”项目列入支持范围。

二是加强支持帮扶。多次组织专家赴鄂尔多斯市对煤矸石等煤基固废综合利用情况开展调研帮扶,生态环境部固体司、固管中心对鄂尔多斯市煤矸石综合利用予以高度评价。

下一步,我厅将在“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评估的基础上,分析固体废物环境管理的短板弱项,组织专家团队加强针对性帮扶指导,帮助鄂尔多斯市全面完成“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

感谢您对我区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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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