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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5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0-0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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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青松代表:

您提出的第054号建议《关于建设零碳产业园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关心,您的建议由我厅分办。现对第054号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零碳产业园区建设方面

为加快零碳产业园区建设,2025年6月3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合同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质量建设零碳园区工作方案》,要求“在2022年以来自治区零碳产业园区工作基础上,以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试点为主要任务,全面升级零碳园区建设2.0版,坚持试点推进、示范引领,支持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快政策、技术、商业模式等创新,探索园区碳排放“近零-净零”路径,推动形成“共商、共建、共享、共赢”工作格局。”我厅将认真落实好我区零碳园区建设统筹推进机制,积极支持松山区申报自治区零碳产业园区、国家级零碳产业园区,并配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在我厅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松山区纳入碳市场的企业帮扶指导,切实用好碳市场减排降碳政策工具。

二、关于加大零碳建设服务保障方面

在园区建设和引进项目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有关要求的前提下,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积极指导、服务园区和企业办理环评手续。一是强化重大规划和项目环评保障。充分发挥三级包联和审批正面清单机制作用,在保障生态环境前提下为零碳产业园规划和项目环评提供全过程跟踪服务,全力支持重大项目落地。二是提供高效便捷的环评服务。全面推行环评审批全流程“一网通办”,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在承诺时限内办结企业项目环评手续。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推出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等功能,为重大规划编制和项目招商引资等提出决策参考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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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