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工信厅: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王磐松代表提出的第093号《关于再生铜回收体系建设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由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关于“建议一:完善回收网络与优化集聚区布局”
严格落实环境准入与源头管控要求,全面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相关产业政策和生态环保标准,对再生铜冶炼项目实施分类管理,从严把控新增产能,依法推动落后产能退出。针对新建、改扩建再生铜项目,严格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建设完备的废气、固体废物收集处置设施,从源头筑牢环境风险防线。
下一步,将持续优化再生铜项目环评审批服务,靠前指导、简化流程,全力支持规范化回收利用基地及相关企业项
目落地建设。同时加大帮扶力度,引导企业实施污染治理设施提标改造,常态化开展现场督导,推动全行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关于“建议二:强化政策引导与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推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鼓励再生铜企业引进应用先进环保技术,开展余热回收、节能降碳等改造项目,不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品能耗与碳排放强度。鼓励有条件的项目按导则要求使用EOD模式,以政策赋能产业绿色发展。
下一步,将统筹用好中央及自治区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优先支持企业环保设施升级、节能降碳、污染深度治理等项目。落实差异化环保监管举措,对诚信守法、治污成效突出的企业予以正向激励。同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推动各项环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持续激发产业绿色发展活力。
三、关于“建议三:推进技术创新与标准体系建设”
大力支持行业关键环保技术研发与落地应用,同步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原料分类、产品分级、碳足迹核算及标识等内部标准体系,拓宽再生铜高附加值应用路径,依托技术改造深挖减排潜力,全面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下一步,将持续搭建技术交流平台,推广先进成熟的环保治理与资源利用技术,协同相关部门完善行业标准规范,持续助力再生铜行业技术创新与标准化建设,加快产业绿色低碳转型步伐。
四、关于“建议四:健全部门协同与全过程监管机制”
依托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再生铜等行业工业固体废物的动态监管。持续加大环境执法检查频次,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处置固体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常态化排查整治环境隐患,坚决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强与发改、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检查、问题共治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全链条环境监管与风险防控,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多措并举推动我区再生铜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