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霍刚代表提出的第314号建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建议》由贵局主办,我厅负责协办。经认真研究并与代表沟通联系,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部署包括耕地在内的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风险管控。2025年1月14日,向盟市下达《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的通知》(内环办〔2025〕6号),明确涉及该项工作的10盟市37个旗县(市、区)应于2027年底前完成溯源,2030年底前完成整治。二是全力支持10个任务盟市启动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除兴安盟自筹资金外,安排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554万元对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乌海市等9个盟市溯源项目予以支持。三是2025年基本完成了5个旗县(市、区)溯源工作,2026年计划完成7个旗县(市、区)溯源和整治工作,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按照《关于开展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和整治的通知》(内环办〔2025〕6号)要求,分阶段完成相关工作。统筹考虑农用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以及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工作成果,组织完成溯源工作的盟市及时启动整治,防止新增污染。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