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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62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4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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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晓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粉煤灰综合利用及科学处置促进经济循环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厅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大力推进集中规范填埋储存”建议

规范粉煤灰填埋储存是生态环境部门重点监管内容,您的建议与我们的工作内容高度契合,截止目前我们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一是将粉煤灰产废企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督促相关企业按要求填报粉煤灰产生、利用、运输、贮存、处置等相关情况,及时掌握粉煤灰流向。二是落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等相关要求,督促相关企业合法合规贮存处置粉煤灰,减少

对环境的影响。三是开展典型大宗工业固废堆存场所排查,排查粉煤灰堆存场所411座,建立堆存场所名单,查处非正规堆存场所,严控环境风险。

二、关于您提出的“加强粉煤灰处置执法管理”建议

您的建议我们高度认同,目前全区正在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处置粉煤灰等固体废物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指导督促企业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要求,全面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依法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安全贮存和无害化处置,按规定及时申报登记相关信息系统。加强对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和跨区域转移固体废物的监管,积极通过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等开展动态管理,运用卫星遥感、污染源自动监控等技术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持续净化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行业市场,营造良好守法氛围。

二、关于您提出的“积极推动粉煤灰用于煤矿矿区生态治理长效机制研究”建议

您的建议极具前瞻性,为推进煤基固废协同生态修复治理试点建设,经生态环境部批复同意,我区组织实施7个试点项目,其中呼和浩特市4个粉煤灰治理项目,目前均在手续办理过程中。

如您所言,推动粉煤灰等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和科学处置既能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合理利用资源又能保护生态环境,是一举两得的好事,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大对粉煤灰等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的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相关企业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确保利用处置过程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减少粉煤灰等固体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风险。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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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