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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78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12-24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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栗世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支持我区钠离子电池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现就重视碳足迹,确定系统边界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区碳足迹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和标准制定工作。我区聚焦地方特色产业和优势领域,截至目前已发布双峰驼、鄂尔多斯细羊毛、风轮叶片、风电塔筒、光伏硅片、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人造石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铁合金等产品碳足迹核算地方标准。标准均按照国际广泛认可的生命周期评价方法制定,初步解决了我区部分产品碳足迹核算过程中缺乏国标、行标的问题。

二是推动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国家首批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名单在2025年1月公布,我区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阿拉善盟三地的纺织品(山羊绒产品),通辽市的电解铝产品成功入选。试点盟市和企业正在积极开展产品碳足迹的核算与认证相关工作,通过产品碳足迹的认定认证,助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助推企业实现提质增效。

三是进行重要产品碳足迹核算先行先试工作。在稀土产品方面,包钢集团实施稀土产品生命周期评价(LCA),构建完善的LCA计算背景数据库,编制了稀土产品种类规则(PCR),为稀土EPD平台(环境产品声明)正式上线运行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钢铁产品方面,包钢集团研究建设钢铁原材料、半成品碳足迹因子库,深入推进钢铁行业产品碳足迹核算与管理工作。乳业产品方面,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产品全生命周期评价规则,已核算覆盖全部品类的典型产品碳足迹,并邀请第三方机构完成15款产品碳足迹核查与评价。内蒙古金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塞纳牧婴儿奶粉碳足迹评价工作,对产品生命周期碳足迹进行了量化及评价。

二、电池产品碳足迹工作情况

生态环境部2025年3月发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动力电池》(征求意见稿),规定该标准适用于磷酸铁锂蓄电池、镍钴铝酸锂蓄电池、锰酸锂蓄电池、钴酸锂蓄电池、钠离子蓄电池和镍氢蓄电池等动力电池,其他类型电池可参照使用。动力电池产品碳足迹量化系统边界包括部分生命周期和全生命周期,部分生命周期包含原材料获取及零部件加工阶段、电池生产阶段、电池分销阶段;全生命周期包含原材料获取及零部件加工阶段、电池生产阶段、电池分销阶段、生命周期末期阶段。待生态环境部颁布《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量化方法与要求 动力电池》后,我厅将积极会同工信、发改等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尽快开展动力电池的碳足迹核算认证工作,主动应对欧盟电池法案。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开展铁合金、电石等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推动包头市加快晶硅行业全产业链产品碳足迹研究和鄂尔多斯市煤炭碳足迹核算方法学研究工作。二是组织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碳足迹示范试点。三是依托示范试点成果,建设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背景数据库,为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评价、认证等提供公共服务。四是加强宣传引导。考虑到目前碳足迹是由企业自愿认证、自愿使用,尚未实行强制性质量标识认证。我厅将会同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宣传指导,提高企业低碳意识,引导企业自愿开展碳足迹认证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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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