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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自治区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068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10-2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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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三学社内蒙古区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区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0684号)由我厅负责分办。经对建议中涉及我厅职能职责范围的建议进行认真研究,现提出如下办理意见:

我厅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导向,严守生态安全底线的同时,持续深化环评审批改革,全力优化生物医药、生物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服务要素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9年本)》(2019年第8号公告)《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4年版)》(内政字〔2024〕238号)审批权限规定,依法开展生物产业项目环评审批工作。生物产业项目应当符合区域产业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规定,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严禁布局在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域。重点关注土壤、地下水保护,统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全过程污染防治及生物安全防控措施。严格执行生物废弃物分类处置、灭活预处理管控要求,全面科学研判生物活性物质泄漏、病原扩散、特征污染物排放等各类环境风险,系统制定风险防控、应急处置等针对性管控措施,防范生物安全及环境污染隐患。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经筛选审核,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共同确定了2026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联合印发《关于公布2026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将生物制造相关企业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三是积极向生态环境部争取,在乌兰察布市建设华北区域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废盐等)集中处置中心项目,目前已建成投运,危险废物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得到保障、特殊类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得到有效补齐、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布局进一步优化匹配。

    四是开设专属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自治区发展规划、生态环保要求的生物产业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核、优先审批”的闭环服务模式,全程专人对接、全程跟踪督办,破除审批堵点难点。大幅压缩审批时限,在严格依法依规、守住环保底线、保障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对化学原料药、疫苗生产、生物制品制造等重点项目,将环评报告书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进一步压缩至27个工作日,与先进省份持平。切实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建成覆盖全区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信息平台,开发环境准入研判、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等功能,企业可通过手机、电脑登录分区管控数据平台,及时研判项目前期布局选址选线与管控要求的相符性,提前识别环境冲突、降低决策风险。强化服务要素保障,依托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包联责任机制,建立自治区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清单,专人调度跟踪,分类推进。对已受理环评报告的项目,加速推动,确保全部按照时限办结;对正在编制环评文件的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指导科学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高质高效完成编制工作并尽快上报环评文件;对尚未委托环评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布局、微观选址工作,并尽早开展编制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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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