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振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国绿色Token出海,建设面向俄蒙欧的跨境算力绿色服务枢纽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结合我厅职能职责,现就绿色Token碳足迹核算标准与国际接轨的建议答复如下:
产品碳足迹是衡量生产企业和产品绿色低碳水平的重要指标,加快构建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是应对气候变化、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务实举措,也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应对国际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抓手,提案当中提出的降低Token碳足迹、加强碳足迹核算标准对接互认的建议非常具有现实意义。近年来,我厅积极开展碳足迹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制度。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关于推进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25年7月由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近期,我厅结合自治区实际,牵头制定《自治区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明确碳足迹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11项重点工作,拟联合自治区相关等单位印发实施。
二是开展调查研究。开展企业应对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专题调研,配合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完成《关于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 积极应对欧盟碳边界调节机制的研究报告》并报自治区政府。积极与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等单位合作,加紧推进全区电力碳足迹因子核算。
三是建设管理平台。依托国家碳计量中心(内蒙古)碳达峰碳中和在线监测系统,初步建成集碳足迹测量数据管理与认证服务于一体的数字化平台,内置LCA(生命周期评价)智能建模引擎,可面向绿色算力在内的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自治区有关部门继续做好碳足迹相关工作。
一是加快建立内蒙古本土碳足迹因子数据库。推动重点行业和产品碳足迹因子背景数据库建设,特别是将内蒙古风电、光伏等绿色电力碳足迹因子纳入数据库,为绿色Token碳足迹核算提供数据基础,提升绿色Token竞争力。
二是加强自治区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印发实施《内蒙古自治区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抓好方案落实,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指导企业积极应对好欧盟碳关税调节机制。组织区内行业协会、企业等积极参与Token碳足迹相关规则的制修订,推动国家层面将我区相关核算标准、因子数据等在“一带一路”国家共享应用,助力绿色Token跨境贸易落地。
感谢您对于绿色Token碳足迹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与支持。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