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茂伟委员:
您在自治区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乡村绿色振兴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农村牧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认为提案立足我区农村牧区实际,紧扣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的意见建议政治站位高、针对性强,对做好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助推乡村生态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提案中“建议二、三”涉及的相关内容,我厅认真研究,全面统筹调度各盟市近年来工作落实情况。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十四五”以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拓宽传播渠道,加强新闻宣传。自治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充分发挥“内蒙古生态环境”双微平台作用不断巩固深化同中央、自治区主流媒体合作,持续宣传美丽内蒙古建设有关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十四五以来,累计发布相关稿件720余篇。各盟市生态环境部门在用好双微平台的同时,结合各地实际,积极搭建常态化、接地气的乡村生态宣教体系。通辽市打造《通辽蓝·科普站》专属科普阵地,聚焦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常态化宣传,相关科普视频最高单条播放量超2.8万次;阿拉善盟依托村级宣传栏等基层阵地,常态化推送环保知识与政策;巴彦淖尔通过官方平台发布环保倡议书,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锡林郭勒盟打造生态环境执法卡通IP“马嘟嘟”,推出《马嘟嘟说法典》原创动画栏目,研发上线“锡盟生态执法助手”微信小程序,为基层生态环境普法提供数智化支撑。
(二)开展主题活动,加强社会宣传。凡六五环境日、美丽中国宣传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带头,各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共同参与,结合实际同步开展不同形式的主题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生态文明理念,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在此基础上,包头市依托院坝宣讲、村级微信群、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生态环保科普,部分旗县区推行美丽庭院评选,发动党员志愿者参与村庄保洁、河道巡护;呼伦贝尔市开展环保宣教“四进”活动,将政策法规和实用技能送到基层一线,惠及群众万余人;赤峰市坚持党员带头,落实“政策宣讲+实践服务+暖心慰问”三项工作举措,引导群众树立和践行绿色生产生活理念;鄂尔多斯依托市域生态文明宣传体系,通过主题短片、摄影比赛、主题文化活动等形式,潜移默化培育绿色乡风。
(三)深化志愿服务,强化公众参与。重视发挥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的引领示范作用,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即牵头组建成立了由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及基层环保社会组织组成的四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十四五”以来,累计开展政策宣讲、环境科普、植绿护绿、垃圾分类、净滩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3700余次。在此基础上,呼和浩特市组建村级党员志愿服务队伍,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分局打造“绿盾护杭”志愿服务品牌,常态化开展村庄志愿服务活动;呼伦贝尔市组建“我帮你”志愿服务队,打造“萨茹拉绿色伙伴计划”生态文化品牌,积极开展自然教育、生物多样性保护、垃圾分类等活动,带动3万余人参与;兴安盟依托“六进+志愿”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下沉乡村,“十四五”期间累计开展相关活动345次。
(四)加强村民自治,健全基层管护体系。充分发挥群众在乡村生态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助力推进村民自治,夯实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根基。阿拉善盟将环境保护相关内容纳入嘎查“村规民约”修订,引导农牧民自觉维护房前屋后卫生;赤峰市联动村“两委”、村民代表共商生态文明建设举措,通过配发垃圾桶、走访困难群众等方式,把环保理念与民生关怀一同送到群众身边;乌海市优化村民自治体系,完善村规民约,压实门前“三包”责任,依托“周五清洁日”实现全域常态化清洁,将环境整治成效纳入“文明团结超市”积分管理,以小积分撬动大治理,有效激发群众共建美丽乡村的内生动力。
(五)强化基层实训,提升履职能力。部分盟市针对基层环保工作短板,摒弃单一理论灌输的培训模式,通过现场教学、实操演练、案例剖析、骨干下沉带教等方式,积极开展基层业务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网格员等基层环保工作者精细化治理能力。锡林郭勒盟依托专业实训基地,推行分层分类实景教学和预约线上开放教学,强化实操能力培养;巴彦淖尔市搭建上下联动的学习交流机制,以现场教学、案例讲解提升基层培训实效;呼伦贝尔市系统开展农村环保专项培训,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重点工作,全市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覆盖率、治理率大幅提升。
二、面临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近年来,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加强农村牧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基层工作人员“盲目干、不会干、干不好”以及群众参与度不高、“干部干、群众看”等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督促各盟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各旗县(市、区)分局创新形式、完善载体,不断提高生态环境宣传教育质效。一是强化精准培训,补齐基层能力短板。用好村民大会、入户宣讲、村级微信群等接地气的形式,常态化普及秸秆禁烧、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等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知识技能;围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环境隐患排查等工作,采取现场教学、实地观摩、案例剖析、手把手指导等方式,面向村干部、网格员、管护人员开展面对面实操培训,让基层人员“能干会干”,逐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精细化治理能力。二是健全共建共治机制,激发群众参与活力。积极推动盟市、旗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志愿服务活动向基层延伸,加快发展农村牧区党员志愿服务队,结合不同地区实际,持续开展垃圾清理、河道巡护、绿地管护等有针对性的志愿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将保护生态环境全面纳入村规民约,引导更多群众加入到生态环境保护行列中来,自觉维护好“家门口”的环境卫生,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质效,加快打造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