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
徐金河同志晋升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高丹同志晋升综合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综合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光辉同志晋升法规与标准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法规与标准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岜拉同志晋升人事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人事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春同志晋升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一级主任科员,免去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二级主任科员职级;
艾微同志晋升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永利同志晋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局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李亚楠同志晋升自然生态保护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自然生态保护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赵天舸同志晋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二级主任科员,免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董晓婉同志晋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二级主任科员,免去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专员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张亚男同志晋升机关党委二级主任科员,免去机关党委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谷鹏同志晋升办公室(宣传教育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办公室(宣传教育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岳景明同志晋升财务与项目管理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财务与项目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王泺鑫同志晋升自然生态保护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自然生态保护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宋原军同志晋升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三级主任科员,免去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处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5年3月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