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研究决定:
免去王成金同志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主任职务;
白冬梅同志任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李国锋同志任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中部直属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涛同志任自治区生态安全屏障研究院副院长,免去自治区环境监测总站土壤环境监测室主任职务;
杨树山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一级调研员,免去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孔晓燕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人事处三级调研员;
刘志国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一级调研员;
尚熠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三级调研员;
温福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三级调研员;
白海英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
郭静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四级调研员;
武文斌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东部直属队四级调研员;
李旭东同志晋升自治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西部直属队四级调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