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3月29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3月29日我厅拟对4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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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项目 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淖尔壕煤矿产能扩建项目 |
鄂尔多斯神东矿区东胜区 | 伊金霍洛旗呼氏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8000 | 改扩建 | 鄂尔多斯市则渊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神东矿区东胜区,开采规模由120万吨/年扩建到240万吨/年,矿田面积25.1782km2,服务年限27年。开采方式为井工开采。扩建后开采方式未变,新建矸石充填站及2号回风立井。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草原、永久基本农田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对受煤炭开采影响的村庄,采取留设保护煤柱及结合开采时序采取搬迁的保护措施,搬迁后对遗迹地恢复植被。对沉陷区的耕地及林草地采区填充裂缝、平整土地、施肥保土、撒播草种等措施进行恢复。开展岩移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2)地下水: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落实井田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重点关注对具有供水意义的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必要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开采和保护方案。(3)地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抑尘及生产用水。生产用水经矿井水处理站处理后部分用于生产使用,剩余由圣圆水务公司输水管网接收后综合利用。(4)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加强运营期扬尘污染防治,煤炭储运采取封闭等措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函〔2021〕748号文,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增至240万吨/年。 |
2 |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产能核增项目 |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东矿区) | 伊金霍洛旗东博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865 | 改扩建 | 内蒙古珊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井田面积10.22km2,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可采煤层共4层,可采储量为2293.54万t,生产能力为180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9.80年,矿井采用走向长臂全部垮落采煤法,回采工艺为综合机械化开采工艺。改扩建后配套建设同等规模选煤厂,采用重介浅槽分选方法。改扩建后矿井水处理站增加除氟系统,其他工程建设内容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对受煤炭开采影响的建(构)筑物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签订协商解决的协议等措施,输电线路及时采取修缮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养护管理等措施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2)地下水: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严格落实井田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重点关注对具有供水意义的沟谷内第四系孔隙含水层的影响,必要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开采和保护方案。(3)地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矿井水经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用于井下降尘、黄泥灌浆、煤炭洗选、地面绿化抑尘洒水等环节,剩余处理后的矿井水送内蒙古汇能煤化工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项目综合利用,不外排。洗选煤泥水采用浓缩机处理后煤泥水闭路循环不外排。(4)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扬尘、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原煤筛分破碎采取喷雾抑尘措施,煤炭储运采取封闭等措施。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按环卫部门要求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和敏感点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出具了《关于伊金霍洛旗煤炭偶先责任公司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复函》(内能煤运函〔2021〕750号),同意生产规模核增至180万吨/年。 |
3 | 鄂尔多斯市金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2.40Mt/a)改扩建项目 |
鄂尔多斯高头窑矿区 | 鄂尔多斯市金运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94855 | 改扩建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高头窑矿区,开采规模由120万吨/年扩建到240万吨/年,矿田面积12.2973km2,服务年限3.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改扩建后取消四采区二条区的开采。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2)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3)地表水:生活污水送到罕台川北站生活污水处理间处理;矿坑水经絮凝沉淀后作为矿区绿化及降尘洒水。(4)剥离土岩送内排土场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函〔2022〕705号文,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增至240万吨/年。 |
4 |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3.60Mt/a产能核增项目 | 鄂尔多斯准格尔矿区 | 准格尔旗蒙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 7178 | 改扩建 | 内蒙古希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准格尔矿区,开采规模由180万吨/年扩建到360万吨/年,矿田面积4.1795km2,服务年限4.65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改扩建后矿田面积减小,采区重新划分。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制定生态保护及修复方案,坚持因地制宜原则,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2)地下水:制定并落实地下水保护、应急以及水位、水质跟踪监测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3)地表水: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作为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矿坑水经沉淀后作为矿区绿化及降尘洒水。(4)剥离土岩送内排土场进行处置,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置。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内能煤运函〔2022〕710号文,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增至360万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