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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年8月27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4-08-27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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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7日我厅拟对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7日-2024年9月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56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中煤西北能源乌审旗2×660MW煤电一体化工程项目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图克工业项目区 中煤西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539600   新建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工程新建2×2224.8吨/时超超临界变压直流炉,2×660兆瓦高效超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三缸两排汽、单轴、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额定功率660兆瓦发电机。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烟气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除尘采用双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器+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脱硝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和SCR烟气脱硝装置。(2)废水:设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主厂房及输煤系统冲洗;设脱硫废水处理系统,采用三联箱+低温闪蒸浓缩+高温旁路烟道蒸发工艺,脱硫废水处理后回用,浓缩液由干燥塔烟气蒸发。设含煤废水处理装置,含煤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输煤系统冲洗;设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喷洒。(3)固废:灰渣及脱硫石膏立足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园区固废场贮存。
相关部门意见:鄂尔多斯市能源局以“鄂能局审批发〔2023〕75号”对本项目进行核准批复。
2 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改扩建项目
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前旗 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2389.87   改扩建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乌兰察布察右前旗平地泉镇夏江(乌兰察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空闲厂房及预留空地,本期内容主要为填埋规模改建。改扩建后柔性填埋场200万m3,刚性填埋场100万m3,填埋场总库容仍为300万m3,占地仍为333163m2,不涉及新增占地;对贵金属综合利用车间贵金属综合利用生产线进行调整;电解铝废渣资源化利用车间变更为飞灰利用车间,年处理飞灰3.0万吨;有机硅渣综合利用车间变更为有机硅渣以及含金属物料综合利用车间;对进入贵金属综合利用和有机硅渣综合利用的危废种类新增5个危废类别、16个危废代码。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地下水:按照《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19)要求采取防渗措施,建立地下水污染监控体系,制定地下水污染应急治理程序。(2)地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拉运至察右前旗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全厂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大气:稳定化/固化车间破碎机、灰仓、搅拌等废气密闭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贵金属综合利用车间碳焙烧炉、AB箱式炉及回转窑焙烧废气采取SNCR脱硝+急冷+干法脱酸(熟石灰)+活性炭喷射+布袋除尘+湿法脱酸(二级洗涤塔)措施;贵金属综合利用车间湿法提纯废气采取二级碱液喷淋+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飞灰利用车间废气中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预处理、氯化氢经二级碱吸收预处理后合并排放。(4)固废:除尘灰返回灰仓或送至厂区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置;滤渣外售或送至厂区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置或作为作为水泥窑生产水泥原料使用;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废包装物送至焚烧炉焚烧处理;废氧化铝、含铜废物、含铝废物、含其他贵金属固废外售;污泥、杂盐送至厂区刚性填埋场填埋处置;尾渣分固废属性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5)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按要求采取减震、消音、隔音措施,合理布局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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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