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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4月30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30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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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30日我厅拟对2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0日-2026年5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56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及中间体建设项目(变更项目) 阿拉善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巴音敖包工业园区 内蒙古中高化工有限公司 112311.99  变更 内蒙古蒙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对已批复的年产2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及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变更,变更后年产20000吨氯虫苯甲酰胺,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氯虫苯甲酰胺3000t/a,二期氯虫苯甲酰胺5000t/a,三期氯虫苯甲酰胺12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投固体物料产生废气经微负压集气罩收集后由设备自带除尘器除尘后,经预处理设施“三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酰氯化工序、脱溶工序、缩合工序、结晶工序、离心工序、碱洗分层工序、脱水工序、母液蒸馏工序废气经“二级冷凝+三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处理;经车间预处理措施处理后的废气管道引至厂区RTO(前端设置两级碱洗+一级水洗,后端设置两级碱洗)焚烧处理,最终由1根40m高排气筒排放。(2)水环境:生产废水排入现有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工艺为:废水预处理(高效高分解+混凝沉淀+臭氧催化氧化+三效蒸发(精馏))+生化处理(水解酸化+A/O+生物接触氧化)+中水回用:超滤+臭氧催化氧化+活性炭、砂滤+树脂软化+反渗透,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生产,不外排。(3)噪声: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隔音等措施。(4)环境风险:设置事故预警、事故应急处置等措施。厂区已设事故废水收集池18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900立方米。(5)固体废物:滤渣、釜残、冷凝液、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2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3.6Mt/a改扩建项目 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神东矿区东胜区) 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1403.73  改扩建 内蒙古中昕生态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改扩建后生产能力由120万吨/年核增至360万吨/年。井田范围共由12个点圈定,井田面积10.7397平方千米,其中10.6764平方千米位于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0.0633平方千米(留设保护煤柱,不开采)位于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中鸡镇。开采煤层增加为2-2上、2-2、3、4上、4、6-2上煤层,剩余可采储量10591.8万吨,生产能力为500万吨/年,采用斜-立井开拓方式,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剩余服务年限22.6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生态环境:对受煤炭开采影响的工业场地、上湾风井场地及风井场地巷道下方、活鸡兔沟采取留设保护煤柱等措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基本草原的保护、恢复和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加强岩移变形跟踪观测和生态影响长期跟踪监测,采取必要优化和强化措施,减缓不利影响。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和乡土植物,采取养护管理等措施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2)大气环境:煤炭采用密闭式筒仓储存,工业场地内运输、洗选采用全封闭式输煤栈桥,各产尘点采取全封闭及洒水喷淋等措施。(3)地下水环境:工程建设期、运营期应严格遵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导水裂缝带监测,制定地下水保护和应急方案,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分区防渗,对危废暂存间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系统,制定并落实井田及周边区域地下水水位、水质跟踪监测计划。重点关注对具有供水意义的第四系孔隙潜水含水层影响,必要时根据监测结果优化开采和保护方案。本项目具有供水意义第四系含水层主要分布在井田南部的活鸡兔沟,该区域不进行开采,因此温家塔煤矿开采不会对井田内第四系含水层水位和结构造成影响。(4)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矿井水经厂区处理后回用于温家塔煤矿矿井和选煤厂生产、绿化、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水等。(5)其它:项目实施还将产生固体废物、噪声等,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主要保护措施:洗选煤矸石暂储存于矸石仓,外售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瑞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拉布拉环保砖厂、鄂尔多斯市乌兰鑫瑞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项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依托厂内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集中收集处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相关部门意见: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以《鄂尔多斯市乌兰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温家塔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复函》(内煤运函〔2022〕230号)同意本项目生产能力核增至360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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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