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5月9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9日-2026年5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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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土营子100万吨年钨多金属矿采选项目 | 赤峰市敖汉旗 | 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 | 94009 | 新建 | 内蒙古欣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年开采钨多金属矿100万吨(3030吨/日),服务年限19年;配套建设一座生产规模100万吨/年选厂和一座有效库容324.8万立方米尾矿库,服务年限19年。 | 大气环境:粗碎车间粉尘、中细碎车间、筛分车间及预抛车间粉尘分别集中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达标排放;充填制备站水泥仓卸料粉尘经仓顶脉冲单机除尘器处理处理后排放;井下粉尘通过喷雾、洒水降尘设施降低作业面粉尘浓度,卸矿平台卸料扬尘、废石中转堆场扬尘采用洒水降尘措施,矿石运输道路采用洒水抑尘措施,尾矿库尾矿采用湿排形式,同时采用多点排矿减少干滩段面积,干滩洒水降尘、密目网覆盖等措施。 水环境:矿井涌水等井下排水经处理后回用于井下生产用水、选矿用水、充填站用水、道路降尘洒水及绿化用水;选矿废水回用于选矿工段,不外排;充填站溢流水送至钨工段回水池及磨矿工序回用,不外排;尾矿库回水输送至厂前回水池-钨工段回水池和磨矿车间工艺补水点使用,不外排;软化系统排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作为生产过程中抑尘用水;生活污水排入各自化粪池进行处理,定期清掏做农肥还田,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噪声:设备选型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音、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体废物:基建期废石用于尾矿库筑坝,运行期尾矿用于井下充填,剩余尾矿排入尾矿库,预抛废石定期外售;除尘灰收集后返回生产系统作为原料再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在危废暂存间分区暂存后,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沉淀池污泥经压滤后充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拉运清理。 生态环境:施工期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在工程范围外植被良好地区进行取土石活动,减少地表损毁面积,临时表土堆存场采取临时防护措施;运行期采用地下开采,加强工业场地周围、矿区道路两侧绿化,按设计要求设置地表错动范围、塌陷范围警示牌和监测系统;尾矿库服务期满后对库区进行生态恢复。 相关部门意见:《关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土营子100万吨/年钨多金属矿采选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产业发展字〔2025〕985号);《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土营子100万吨/年钨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建设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内自然资预审字〔2025〕35号);《赤峰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土营子100万吨/年钨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尾矿库建设有关事宜的复函》;《关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尾矿库建设征询意见的复函》;《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中核(内蒙古)矿业投资有限公司白土营子100万吨/年钨多金属矿采选项目(尾矿库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批复》(内矿安函〔2025〕2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