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头部图片 网站头部图片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logo
首页 > 污染防治 > 环评审批 > 拟批准项目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8月24日拟审批项目(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24 15:28
字号: 大   中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4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4日-2026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1-4632056

传    真:0471-4632057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

邮    编:010011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总投资(万元) 建设性质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锡林郭勒盟山金白音呼布矿业有限公司东乌珠穆沁旗花脑特银多金属矿尾矿库增高扩容项目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东乌珠穆沁旗萨麦苏木 锡林郭勒盟山金白音呼布矿业有限公司 1900 扩建 锡林郭勒盟格林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扩建尾矿库新增占地面积17.0009hm2,总库容增加51.3万m³,有效库容增加25.7万m³,扩容后尾矿库总占地面积51.3509hm2,总库容为306.2×104m3,有效库容为229.6×104m3,服务期限12.2a。尾矿库增高扩容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尾矿坝、库底防渗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多管分散放矿、采取2台移动式喷雾机,定期用水喷洒滩面,控制滩面始终保持湿润状态,已形成的干滩采取网格苫布覆盖。(2)废水:①坝外坡面雨水、坝体内渗水汇集到下游回水池内,再由回水泵抽回选厂循环使用,回水池依托原现有尾矿库回水池,不新建;③项目不增加定员,尾矿库管理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尾矿库管理站防渗旱厕进行收集,由企业负责定期清掏,不外排。(3)固废:生活垃圾依托选矿厂,统一收集,环卫部门处置;尾矿砂排入尾矿库。(4)噪声:扩建项目不新增噪声设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