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28日我厅拟对1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28日-2026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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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建设性质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297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吉仁高勒镇巴彦乌拉嘎查 | 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224669 | 改扩建 | 内蒙古昀雅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采矿及选矿的生产规模由165万t/a扩建至297万t/a,其中铅锌银矿体72万t/a、铜锡银锌矿体225万t/a,主要工程内容为:采矿新建主井、新建进风井、新建I区二段盲回风井、新建I区人行斜井、新建Ⅲ区人行斜井、新建副井人行斜坡道。选矿新建一座选矿厂。配套建设地面充填站、配套回水池及回水处理站、机修车间等辅助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大气:磨矿仓粉尘和顽石破碎间粉尘、转运站粉尘和外部中转仓粉尘、废石仓粉尘均设置布袋除尘器;井下喷雾防尘;井下破碎站设置集气罩+SC1217型湿式除尘器;矿石堆场设置防风抑尘网;废石堆场采取覆盖、喷雾、洒水或其他等效抑尘措施;凿岩、爆破采取湿式降尘措施;铲装作业采取喷雾、洒水抑尘措施。 (2)废水:矿井涌水、井下生产排水、井下充填排水、新建选厂排水、现有选厂排水和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3)固废:废石临时存放于现有废石场,定期运至西乌珠穆沁旗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20万m3/a碎石厂进行综合利用;井下排水处理站泥渣和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尾矿砂排入尾矿库;废矿物油产生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转移、处置;生活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与生活垃圾一并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统一处置。(4)噪声:采取隔声、减振和合理布局等降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