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要求,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方案(试行)》(内环办〔2024〕13号)及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要求,对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开展资料复核工作。目前,已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等8个盟市申请的54座尾矿库的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资料开展复核,对纳入清单、调整尾矿库环境监管等级、调出清单的情形分类别开展资料复核,其中46座尾矿库满足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调整要求。
我中心将持续开展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技术支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度全区尾矿库环境监管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合理划分尾矿库环境监管等级,精确实施差异化环境监管,全面提升尾矿库污染防治能力和环境监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