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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等单位个案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26-03-23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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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类型

检查事项

检查主体

(实施层级)

承办

处室

检查对象

检查内容

实施检查依据

检查标准

检查

方式

检查

地点

检查

时间

1

个案检查

对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信访转办函》中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核与辐射

安全监管处

内蒙古自治区地质调查研究院、内蒙古电力科学研究院2家单位

核查信访材料涉及的无辐射安全许可证使用射线装置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

现场检查

呼和浩特市

2026年3月24日—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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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