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⑨环境与发展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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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与发展                                                            ߌ࣢აؿᅚ࿐ඌ௹़
                                 HUANJINGGUANGLI                                                                                                                                                                                  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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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则转化为体现法律思维和逻辑的法律语言, 法都侧重于政府的环境管理职能,忽略法律对
              其次是将整体性保护技术手段转化为权利义                                自然要素进行保护的属性。《长江保护法》总体

              务规范 。而整体性保护主义入法,意味着这                               定位为“保护法”,“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7]
              种理念可以借助规范,成为一种可操作的、具                               面对长江出现生态困境应该如何保护,怎样保                                                              ߌ࣢აؿᅚ࿐ඌ௹़

              有强制力的工具。从法理角度分析,法律能够                               护,是这部法律主要回答的问题。例如,针对
              具有威信且发挥作用,为人们遵循的两大重要                               长江某些生态保护区牺牲环境追求地方 GDP

              因素就是强制力和可实施性 。                                     的增长的问题,主要有三种措施。第一,第 21
                                           [8]
                   虽然我国环境立法中不同程度上均体现                             条第3款规定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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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整体性或者综合性保护理念,但是在制度设                               统筹长江流域新增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计划,
              计上仍然难以脱离旧的立法模式和立法思想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地方乱开发的现象。第二,
              的束缚 。我国环境资源立法体系基本涵盖了                               第 22 条表明要实施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制度和
                     [7]
              例如土地、水源、森林、野生动物和植物等自然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制度,调整长江流域产业结

              要素的管理和保护,但也正是因为各法独立而                               构与布局,使区域发展计划与方式与对应的生
              分割,造成立法内容重复或者缺失,这种形式                               态系统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第三,第75条和
              上的分割最终导致生态系统保护支离破碎、效                               第76条都明确推行纵向生态补偿制度、横向生

              率低下,毫无“整体性保护”可言。《长江保护                              态补偿制度与社会自愿协商生态补偿制度,保
              法》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做出的立法尝试,打破                               障因保护生态而限制发展地区的财政供给,保

              分自然要素和分部门立法的藩篱,以流域为单                               障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或修复资金供应,呼应
              位对长江进行保护。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政策理念。

              3 《长江保护法》体现的整体主义理念                                     其次,跟以往独立成篇的自然资源保护单

                  《长江保护法》中体现出的整体性保护主                             行法不同,《长江保护法》将目前的发展与今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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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不仅仅强调本法与其他各法之间相互配合                                的发展看作一个整体,将长江头和长江尾看作
              联动,体现长江流域“山水湖田林草”是一个生                              一个整体,以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综合管理模式

              态整体的理念,更是着重在立法思路、发展目                               替代传统“顾头不顾尾”、“顾眼前不顾今后”的
                                                                 传统发展模式和监管方法,这是《长江保护法》
              标、规划管控、标准体系及管理体制方面的“整                             ߌ࣢აؿᅚ࿐ඌ௹़
              合”。以“整合”放大“综合保护”“整体性保护” 中整体性思路的体现。例如针对以往行政区
              效应。申言之,整体性保护并非言之即“综合                               划边界导致长江管理“破碎化”“九龙治水”的

              管理”“统筹规划”,这些只是形式层面的立法                              现状,《长江保护法》第 2 条明确长江流域所包
              安排,实质层面的整体性保护必须通过“整合” 含的地域范围,第 4 条成立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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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以往权责不清、模棱两可的制度进行明确                                统一指导、统筹协调长江保护工作。另外,立
              化,可操作化,才能真正发挥法律效力。                                 法还建立了多部门权责划分机制以及共同组

              3.1   立法思路彰显生态整体性保护思维                              建生态资源数据库,落实在长江流域开展生态
                   首先,以往的自然资源单行法和环境保护                            整体性保护的政策要求。



                4   HUANJINGYUFAZ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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